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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将于2002年2月28日开始受理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

    随着国际互联网络的迅速发展,有关互联网络域名与其他当事人享有正当权益的商标以及商号等名称之间的冲突有增无减,为了迅速及时解决互联网络域名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及科技发展的需要,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自去年便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协商,共同成立“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以争取国际通用顶级域名管理机构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代码分配公司(ICANN)的授权,解决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为此,贸仲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就相互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了反复协商,并于2001年达成一致。

    经过双方的积极努力,美国互联网络名称和代码分配公司(ICANN)已于2001年12月3日正式宣布贸仲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拟将合作成立的“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为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的解决机构。至此,“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经成为世界上继美国“CPR争议解决中心”、美国“国家仲裁论坛”和日内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之后的第四家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同时也是亚洲第一家国际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机构。

    经过紧张而缜密的筹备,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已经建立起了先进的在线案件管理系统,可通过网络在线处理与案件程序有关的所有程序性事项,通过“网上仲裁”的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快捷的在线争议解决服务。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分别在贸仲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下设北京秘书处和香港秘书处,主要为亚洲地区乃至世界范围内的当事人就国际通用顶级域名如.com、.net、.org、.biz、.info、.name、.museum以及.coop等提供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聘请日本、韩国、印度以及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乃至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及网络专家为域名争议解决专家,参与解决域名争议。中心之北京秘书处或香港秘书处根据ICANN《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之规则》以及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补充规则》进行案件程序,并依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裁决案件。

    亚洲域名争议解决中心兹定于2002年2月28日正式对外受理案件。有关案件当事人可根据中心网站www.adndrc.org所发布的有关投诉格式及相关要求,向中心北京秘书处或香港秘书处就有关域名争议提交投诉。有关资料,请查阅上述中心网站。